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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为传统文化注入新活力

2017-04-05 09:35:10 来源:河北新闻网

原标题:为传统文化注入新活力

——透视农村文化生态之三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员流动、进城务工和网络社群等使农村面对面的熟人环境发生改变,商业消费观念使传统文化中极为重要的民俗活动等均不同程度地被削弱和异化,依靠血缘和传统道义维系的家族关系及乡情面临冲击,看电视、上网以及打牌等活动成为农民主要的文化娱乐形式。在此现状下,如何生发出能够满足农民心灵渴求的新的农村文化生态,让生活富裕之后的农民同时享有健康、快乐的精神文化生活,事关农民幸福,也关系到农村的繁荣发展。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为农村建设新的文化生态提供了契机。发展新的乡村文化,最重要的是在载体上适应时代的新变化,为传统文化注入新的活力。提升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应用效率。

近几年来,国家极其重视农村发展,以我省为例,通过“基层建设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加强了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有组织的电影放映、戏曲曲艺下乡等常态化集体文化活动日渐复兴,农村礼堂、戏台、图书馆、阅览室等开始复建。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完善的问题还是不容忽视,比如,应该向边远地区、贫困地区乡村文化建设倾斜,特别要加强农村网络和有线(卫星)电视设施的普及率;再比如,应该提高文化设施使用效率,着力加强体育健身、图书阅览、数字电影、村(镇)史馆、文化综合服务站等文化设施的应用。有报道称,某些农村图书室形同虚设,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大多时间是常年上锁,甚至有的害怕图书被弄脏而禁止农民借阅,这显然违背了图书室的建设初衷。

加强对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引导。加大城乡文化交流也属当务之急,相关职能部门应推动文艺院团、文艺志愿者“送戏下乡”等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将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送到田间地头,让农民能够近距离欣赏到高水平的艺术演出,提高农民的审美素养,从而加强对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引导,提高文化品位和质量。

要传承传统文化,必须使之与时俱进,加入时代特色。比如,在传承传统民乐、歌舞、杂技、曲艺等艺术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农民在节庆民俗、健身娱乐、乡村旅游等活动中自发创造新的文化形式,在农村形成健康的、有活力的文化生态。有关部门可以向农民文艺团体给予适当的资金、设备扶持,并协调进行业务指导。弘扬传统美德,倡导新的生活方式。

尽管我们早已从农耕时代步入了工业时代、信息时代,但传统美德永远不会过时,应当得到尊重和弘扬。要移风易俗,倡导新的生活方式,对于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打牌赌博、攀比炫富、虐待遗弃老弱病残等不良风气,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要通过建立红白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等形式态度鲜明地予以制止,积极倡导形成新的农村社会风气。

文化学者梁漱溟将文化看作“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而这“一切”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即物质与精神应当同步发展,人们才能有幸福感。当下乡村的文化问题,恰恰是因为二者不同步造成的。以新的载体激活传统文化的新活力,赋予农村文化新的内涵,伴随农民精神生活的富足,农村必将建设成为“丰年处处人家好,随意飘然得往还”的佳境。

责任编辑:张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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